::: 網站地圖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首頁主任信箱電話查詢留言板下載專區(開新視窗)常見問題(開新視窗)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本所簡介
便民服務
網路申請
線上查詢
統計資料
雙向溝通
法令專區
志工園地
知識管理
網站導覽
相關連結
檔案專區
分類檢索
全文檢索
政府資訊公開
 
行政院研考會(開新視窗)
檔案管理局(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開新視窗)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開新視窗)
e等公務園(開新視窗)
文官e學苑(開新視窗)
電子化政府網路文官學院(開新視窗)
e學中心(開新視窗)
英文版(開新視窗)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檔案申請須知
 

服務時間、地點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受理民眾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標準作業程序及流程說明
1. 服務時間、地點
 
檔案閱覽處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17:30(中午12:00至13:30不受理)
檔案閱覽服務地點:本所3樓檔案室
2.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檔案管理局90年12月12日(90)檔秘字第0002054-7號令發布
檔案管理局93年6月16日檔應字第09300046581號令修正
 
一、本標準依檔案法第二十一條及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二、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經核准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標準之規定收費。
三、閱覽、抄錄機關檔案,每2小時收取新台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閱覽、抄錄國家
  檔案,免收費。
四、複製檔案, 依所附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收費,複製之收費標準 略以:
 
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
紙張複製
A4
B4
A3
備註
黑白
2元
2元
3元
若需郵寄服務,郵寄費用實支實付;每次並加收手續費用50元。
彩色
10元
10元
15元
 
其他複製方式依檔案管理局頒行之「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 收費。
 
五、本標準所定之規費,其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六、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通過A+無障礙網頁檢測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早上 8:00 ~ 12:00 ; 下午 13:30 ~ 17:30
( 中午 12:00 ~ 13:30 各單一窗口櫃檯照常受理 )
主任專線 : 03-8225141 ; 總機 : 03-8225135 ~ 03-8225140 ; 傳真 : 03-8225874
地址 : 970 花蓮市府後路 23 號 ; e-mail : u51@hl-land.gov.tw
建站日期 : 1996 年 5 月 20 日 ; 改版日期 : 2003 年 12 月 10 日
網站個人隱私權及資訊安全宣告著作權聲明
[ 管理介面登入 ]
最後更新時間 : 2010/9/3 上午 09: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