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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
[ yu198006@yahoo.com.tw ]
發表說 :
2009 - 12 - 1
母親於9月過世,生前名下有筆土地在花蓮縣萬榮鄉,當初是以原住民身分領得,母親生前有收到土地權狀招領通知書,還未領得土地權狀,目前我們想辦理繼承,兄弟姊妹共有4人,請問: 1。我們需準備什麼資料與辦理甚麼相關程序才可以順利繼承? 2。是否需要繼承的人親自到花蓮縣去辦理? 3。目前兄弟姊妹4人尚無原住民身份,繼承人是否須辦理從母姓及原住民身份登錄? 感謝您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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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政事務所
發表說 : 答覆台端洽詢土地繼承問題?
2009 - 12 - 3
郭小姐:您好! 台端洽詢土地繼承問題?本所答覆如下: 一、1.申辦一般繼承需檢附:登記申請書、登記清冊、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被繼承人除戶、繼承人現戶)、遺產稅繳(免)納証明書(要查欠稅)、權利書狀正本。 2. 申辦分割繼承需檢附:除上述文件外,應另檢附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一份(正本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貼印花稅票)及繼承人印鑑證明。 二、繼承人如無法親自申辦登記,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另台端所詢問繼承標的應向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三、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是台端等欲繼承原住民保留地,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為之;至於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一節,請逕向戶政機關詢問。
以上答覆如有未盡事項,歡迎來電(03-8225135登記課),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花蓮地政事務所 敬上9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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