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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話題列表   回覆此篇   發表主題
房屋所有權狀遺失補辦事宜
梁先生   [ ldj_8@msn.com ] 發表說 :
2010 - 2 - 12
如題~請問如果要補辦權狀需要攜帶哪些文件?
 
花蓮地政事務所 發表說 : 答覆房屋權狀遺失補發問題
2010 - 2 - 22
梁先生:您好!
台端洽詢房屋權狀遺失補發問題?本所答覆如下:
申辦書狀補發時應檢附: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滅失之原因證明文件:申請所有權狀補給時,應由登記名義人敘明其滅失之原因,檢附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4. 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除權利人攜身分證親自到場核對身分並經地政事務所指定人員簽證外,如委託他人辦理時應檢附權利人印鑑證明)。
6. 委託書(本人不能親自申辦登記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檢附,如登記申請書已載明有委任關係者,得免檢附)。

以上答覆如有未盡事項,歡迎來電(03-8225135登記課),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花蓮地政事務所 敬上9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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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 : 2010/9/10 上午 09: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