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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權利書狀換給登記-申請須知

權利書狀換給登記
應備證件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4. 其他法令規定應檢附文件。
申辦處理天數 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臨櫃
收費說明 免登記費
交付方式 郵寄,自取
承辦單位 本所登記課
承辦單位電話 (03)822-5135轉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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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Word PDF  O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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