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界址鑑定 應備證件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權利書狀(影印本)或足資證明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所有權人死亡,由繼承人申請時,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 祭祀公業土地,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 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應檢附公地管理機關之同意書或承租證明文件 申辦處理天數 15天 申請方式 臨櫃 收費說明 規費試算服務https://easymap.land.moi.gov.tw/BSWeb/ 領取方式 郵寄,自取 承辦單位 本所測量課 承辦單位電話 (03)822-5135轉203 文件下載 文件名稱 Word PDF ODF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空白,A3)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空白,A4) 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