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第一次測量案件 應備證件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及其影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證明文件(建築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之證明文件)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繳納房屋稅憑證、繳納水費憑證、繳納電費憑證。 申請人非起造人者,應檢附移轉契約書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 區分所有建物,依其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 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建物與基地所有權人不同時,應檢附基地所有權人或全體共有人之土地使用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或基地租賃契約書。 申辦處理天數 15天 申請方式 臨櫃 收費說明 建管前:4000元位置測量費,每建號每單位800元平面圖測量費。 建管後:4000元位置測量費,每建號每單位800元平面圖轉繪費。 領取方式 郵寄,自取 承辦單位 本所測量課 承辦單位電話 (03)822-5135轉203 文件下載 文件名稱 Word PDF ODF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空白,A3)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空白,A4)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