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申請人申請界樁退費,本所檢討並改變現有作業方式,以免去申請人再次往返機關所耗的交通時間及成本。 簡化前: 測量員現場確認退樁數量→測量員繕打公文→課長核定→測量員發文→申請人接到通知後5年內至本所櫃檯申請退費。 簡化後: 申請人→填寫土地界標退費申請書→測量員確認退樁數量並簽章→申請人當日即可至本所櫃檯申請退費。 附件下載:花蓮地政事所土地界標退費申請書(odt) 花蓮地政事所土地界標退費申請書(word)
測量員現場確認退樁數量→測量員繕打公文→課長核定→測量員發文→申請人接到通知後5年內至本所櫃檯申請退費。
申請人→填寫土地界標退費申請書→測量員確認退樁數量並簽章→申請人當日即可至本所櫃檯申請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