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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複丈原因為何?

  • 類別:土地複丈問題

答: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04 條規定,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以下簡稱複丈):
1. 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
2. 因界址曲折需調整。
3. 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
4.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
5.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