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 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2. 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3. 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 4. 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上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層報內政部備查。
1. 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2. 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3. 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 4. 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上列規定,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降,並層報內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