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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買賣案件收件後滿3天尚未結案

  • 發布單位: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您好:

台端陳情買賣案件收件後滿3天尚未結案1事,謹答覆如下:

一、查台端申請買賣、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共4案,本所於108年12月2日下午16時03分收件,依規定應於108年12月5日16時03分結案
       ,惟因該案件  之作業程序繁雜,本所於 108年 12月5日下午14:22分、15:45分、15:48分、15:54分校對完畢,須同時辦理
          地價異動,其完成時間為108年12月6日9時18分,致使結案時間稍為延宕。
二、次查貴地政士之案件係向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代寄,類此案件作業時間稍為 冗長,敬請見諒。
二、對於您的意見,本所相當重視,感謝您對本所不吝指教,本所當虛心接受,敬祝 平安如意!
                                                                                                                                                                                      花蓮地政事務所 敬上108.12.9

 

已於108年12月09日回覆。

【結案:2019/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