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您好:
台端詢問本縣瑞穗鄉興北段007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等相關疑義,本所回覆如下:
何謂「特定專用區」?與「特定農業區」有何不同?依據「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7點之相關規定,「特定專用區」是依個別目的事業機關核定計畫及範圍劃定,並註明用途,如電力、電信、漁港、軍事設施、學校、殯葬設施、遊憩設施區、土石採取場…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等;「特定農業區」則主要是完整且大面積土地供農業使用,或是經農業主管機關改良規劃之農產業專區,所以二者使用分區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為何該地號被指定為「特定專用區」內之土地?其土地利用上有何限制?
特定專用區內的土地須依目的主管機關核准的使用項目來使用,台端土地雖位於特定專用區,惟土地的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依然可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一「農牧用地」之容許使用項目來依法使用。
若欲將「特定專用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要如何申請?
台端土地如經有關單位審視已不符「特定專用區」劃定之原則,符合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則可經法定程序辦理變更,惟該地號土地非屬本所轄區,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意見之反應及為何被劃定為特定專用區之疑義,建請台端逕洽業務主管單位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地價課,電話03-8883175轉337。
以上答覆,如有未盡事項,歡迎來電(03-8225135分機360汪先生),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敬祝平安如意。
中華民國111年01月11日
花蓮地政事務所 敬上
111年01月11日
已於110年01月11日回覆。
【結案: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