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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函有關公告修正「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第1點中所稱「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刊物」一案

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第1點規定:「於大專校院發行之學術期刊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刊物具名發表一萬字以上有關土地行政之論文;每篇論文折算六小時,二人具名發表者,第一位折算四小時,第二位折算二小時;三人以上具名發表者,第一位折算三小時,第二位折算二小時,第三位折算一小時;第四位以後不計折算時數。」,其中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刊物修正為收錄為臺灣社會科學核心期刊(TSSCI)等21項期刊(詳附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