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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政事務所運用地政志工服務計畫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運用地政志工服務計畫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志工招募要點

一、宗 旨:

為善用社會資源,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作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提升民眾滿意度。

二、招募對象:

凡年滿18歲以上70歳以下,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身心健康且有興趣參與地政工作之社會人士,本於自由意願,能長期固定時間提供部分時間參與服務而不支領薪水者。具地政專業知識者優先錄用。

三、服務單位: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花蓮市府後路23號)。

四、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時至5時。

()可依個人彈性時間,選定合適時段到所服務。

五、獎  勵:

志工在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依志願服務法及內政部獎勵績優地政志工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六、報名方式:

() 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親自到所等方式報名

() 傳真機號碼:03-8225894

() 電子信箱: u62@hl-land.gov.tw

() 聯絡電話: 03-8225135361

() 聯絡人:楊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