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三、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須知

抵押權設定登記 抵押權設定登記
應備證件
  1. 登記申請書。
  2.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副本。
  3.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 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另抵押權之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公司法人時得免附)。
  5. 法院許可之證明文件(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處分土地權利時檢附)。
  6. 其他法令規定應檢附文件。
申辦處理天數 一般案件12小時  /  金融機構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臨櫃
收費說明 登記費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書狀費
交付方式 郵寄,自取
承辦單位 本所登記課
承辦單位電話 (03)822-5135轉101
文件下載
文件名稱 Word PDF  ODF 
登記申請書(空白,A3尺寸) word檔下載 pdf檔下載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空白,A3尺寸) word檔下載 pdf檔下載
登記申請書(空白,A4尺寸) word檔下載 pdf檔下載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空白,A4尺寸) word檔下載 pdf檔下載
填寫範例(含登記申請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word檔下載 pdf檔下載
 

抵押權設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