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設定登記 應備證件 登記申請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副本。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時檢附;另抵押權之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公司法人時得免附)。 法院許可之證明文件(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處分土地權利時檢附)。 其他法令規定應檢附文件。 申辦處理天數 一般案件12小時 / 金融機構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臨櫃 收費說明 登記費依權利價值千分之一繳納,書狀費 交付方式 郵寄,自取 承辦單位 本所登記課 承辦單位電話 (03)822-5135轉101 文件下載 文件名稱 Word PDF ODF 登記申請書(空白,A3尺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空白,A3尺寸) 登記申請書(空白,A4尺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空白,A4尺寸) 填寫範例(含登記申請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