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繼承人在法定期間內已申報遺產稅,因國稅局遲未核定遺產稅,致地政事務所依稅捐稽徵機關函送之資料通知催辦繼承登記以及要列冊管理,請問該怎麼辦?

答:

類此情形繼承人可檢附已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的證明文件,並以書面敘明因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暫緩列冊管理。

【回上一頁】